王国维红学语境述要

作者:沈治钧

内容提要:《红楼梦评论》问世于上个世纪初,主要缘于作者当时对哲学与文学均极迷恋。在《静盦文集》中,王国维比较看重此篇,这是他的兴趣由哲学转向文学的重要契机。其最后一章“馀论”中所批评的自传说,其实早就与索隐派分庭抗礼了。在学术上,胡适受王国维的影响甚深,其《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的一个局部可视为《红楼梦评论》第三章核心内容的白话版,其《红楼梦考证》可视为《红楼梦评论》“馀论”的续篇。王国维是“新红学”的先驱,《红楼梦评论》开辟了我国现代学术的新境界。关键词: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自传说胡适红学

在现代红学领域,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是小说批评派的嚆矢。它问世于光绪三十年()甲辰夏季,作者时年二十八岁,正沉浸于中西古典哲理思辨,尤嗜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倾向于高明独断之学。前后所著,除了诗词创作以外,尽皆哲学、美学、文艺、教育研究的篇什。此前,“旧红学”以评点和随笔为主要的表述手段,本事索隐风靡一时,“自传说”则隐然相对;此后,胡适所开创的“新红学”大兴,王国维堪称其先驱。凡此,均构成了《红楼梦评论》的学术语境。于今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爰撮述其要点。

一、王国维与悲剧

在《红楼梦评论》发表前后,王国维尚有不少文章和译作,大体围绕着哲学、美学、文学、教育学及心理学,视野相当开阔。其中,我国哲学家或教育家包括老子、孔子、墨子、列子、子思、孟子、荀子、周敦颐、戴震、阮元等。如《孔子之美育主义》发表在《红楼梦评论》之前,赞赏孔子“其教人也,则始于美育,终于美育”,以及“于礼乐外,尤使人玩天然之美”。[1]此篇已透露了作者对于美学的浓厚兴趣。至于我国的文学家,因涉及甚夥,难以尽列,他进行专论的是屈原和周邦彦两家。西方哲学家或教育家包括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叔本华、尼采、培根、霍布士、休漠、洛克、斯宾塞、斯宾诺沙、卢梭、霍恩等,如《叔本华像赞》与《红楼梦评论》同时发表,盛赞叔氏“天眼所观,万物一身,搜源去欲,倾海量人”,又叹“嗟予冥行,百无一可,欲生之戚,公既诏我”。[2]此赞已流露了作者服膺德国哲学与庄禅理念的思想倾向。至于西方文学家,则有席勒、歌德、黑贝尔、莎士比亚、拜伦、斯蒂文森、托尔斯泰等。凡此,均表明王国维当时对于哲学与文学的强烈爱好。他讨论我国先圣先贤,大多采用比较的方法,中西参照,文心互证,力求融会贯通。《红楼梦评论》诞生在这一时期,可谓顺理成章。王国维的知识积累和情感酝酿已如炽热的岩浆在沸腾翻滚,激荡膨胀,坚硬的地壳为之纷纷碎裂。于是《红楼梦》便成了先期剧烈喷发的一个火山口。学界早已认可,《红楼梦评论》是我国学术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好似荒凉的怀俄明旷野上的魔鬼塔,巍峨而孤独,壮丽而宁静,仿佛果真经历了神秘的第三类接触。

《红楼梦评论》首先刊布于《教育世界》杂志,次年11月汇入《静盦文集》。[3]此编除自序外,共计文论十二篇,即《论性》、《释理》、《叔本华之哲学及教育学说》、《红楼梦评论》、《叔本华与尼釆》、《国朝汉学派戴阮二家之哲学说》、《书叔本华之遗传说后》、《论近年之学术界》、《论新学说之输入》、《论哲学家及美学家之天职》、《教育杂感》、《论平凡之教育主义》。附《静盦诗稿》,收古今体诗三十七题四十九首。其《自序》说:

余之研究哲学,始于辛壬之间。癸卯春,始读汗德之《纯理批评》,苦其不可解,读几半而辍。嗣读叔本华之书,而大好之。自癸卯之夏,以至甲辰之冬,皆与叔本华之书为伴侣之时代也。其所尤惬心者,则在叔本华之知识论,汗德之说得因之以上窥。然于其人生哲学,观其观察之精锐,与议论之犀利,亦未尝不心怡神释也。后渐觉其有矛盾之处,去夏所作《红楼梦评论》,其立论虽全在叔氏之立脚地,然于第四章内已提出绝大之疑问。旋悟叔氏之说,半出于其主观的气质,而无关于客观的知识。此意于《叔本华及尼采》一文中,始畅发之。[4]

“辛壬之间”指光绪二十七年()辛丑至次年()壬寅,癸卯指二十九年(),甲辰则指三十年(),亦即作《红楼梦评论》的当年。“汗德”今译康德。《静盦文集》存文论十二篇,自序仅标举《红楼梦评论》这一篇的篇目,可见王国维本人对于它格外重视。又承认此篇的“立论”是“全在叔氏之立脚地”,可谓坦然。叔本华的悲观哲学与古印度的佛教理论颇具渊源,即跟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三教”之一血缘相同,则唯意志论及其美学体系能够为王国维所接受“而大好之”,并将其作为《红楼梦评论》的阐释基础,可谓顺理成章。事实上,此篇也糅合了释道儒观念,力图消化外来理论并使之本土化,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读者的理解。

在晚清社会溷乱污浊的时代大环境里,《静盦文集》犹如窗外吹进的一股清新的空气。在哲学界与文学界,它显得尤其另类。光绪三十三年()丁未,王国维作了两篇《三十自序》,详细说明了此前的治学历程。兹各抄录一段如下:

体素羸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若夫余之哲学上及文学上之撰述,其见识文采亦诚有过人者,此则汪氏中所谓“斯有天致,非由人力,虽情苻曩哲,未足多矜”者,固不暇为世告焉。

余疲于哲学有日矣。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余知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伟大之形而上学,高严之伦理学,与纯粹之美学,此吾人所酷嗜也。然求其可信者,则宁在知识论上之实证论,伦理学上之快乐论,与美学上之经验论。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而近日之嗜好所以渐由哲学而移于文学,而欲于其中求直接之慰藉者也。要之,余之性质,欲为哲学家则感情苦多,而知力苦寡;欲为诗人,则又苦感情寡而理性多。诗歌乎?哲学乎?他日以何者终吾身,所不敢知,抑在二者之间乎?……然为哲学家则不能,为哲学史则又不喜,此亦疲于哲学之一原因也。近年嗜好之移于文学,亦有由焉,则填词之成功是也。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阕,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则平日之所自信也。虽比之五代、北宋之大词人,余愧有所不如,然此等词人,亦未始无不及余之处。因词之成功,而有志于戏曲,此亦近日之奢愿也。然词之于戏曲,一抒情一叙事,其性质既异,其难易又殊,又何敢因前者之成功,而遽冀后者乎?……虽然,以余今日研究之日浅,而修养之力乏,而遽绝望于哲学及文学,毋乃太早计乎!苟积毕生之力,安知于哲学上不有所得,而于文学上不终有成功之一日乎?[5]

由这两篇自序看,在撰写《红楼梦评论》的阶段,正是王国维沉湎于哲学思考之际。特别是康德与叔本华,后者更被激赏为“思精而笔锐”。叔本华思路清晰,笔墨畅达,成了王国维通向康德的一道津梁。《红楼梦评论》的哲理色彩非常浓郁,其故在此。另一因素,就是“体素羸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于是王国维亲近文学,“欲于其中求直接之慰藉”。就精神安抚与情感宣泄而言,相比于哲理沉思,文学批评(如《红楼梦评论》)更直接;相比于文学批评,诗词创作更直接。况且,他对自己的美学素养与创作才华是格外自信的,敢于徵引清儒汪中(容甫)《述学》补遗《自述》中的大话,自命不凡,同时敢于同韦端己、冯正中、李后主、大小晏较量。《红楼梦评论》具有浓重的个人情感色彩,其故在此。借他人酒杯,浇自家块垒,因叔本华一抒闷怀,因《红楼梦》一吐怫郁,乃诗人之学,学人之诗。“诗歌乎?哲学乎?”安身立命于何境——这是王国维早年的困惑。由此看来,《红楼梦评论》的撰写是他从哲学转向文学的一个重要契机。

在哲学上,“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这是王国维的另一重烦恼。抽象的形而上学、伦理学与美学可爱却不可信,具体的实证论、快乐论与经验论又可信却不可爱,文学恰好处在中间(或曰中介位置)。譬如《红楼梦》,求其为形上之道(解脱)则可爱而不可信(无从证实),求其为形下之器(悲剧)则可信而不可爱(情何以堪)。当作哲学启示录看,《红楼梦》有其可信的一面,如人生无常;也有不可信的一面,如色色空空。当作文学畅想曲听,《红楼梦》有其可爱的一面,如文辞思致之高华;也有不可爱的一面,如富贵温柔之诱惑。《红楼梦》集可信、可爱与不可信、不可爱于一身,壶中乾坤像星空一样浩瀚,像人世一样扰攘,读之者可思接千载,神游宇宙,又可印证于古往今来的社会现实,领略着眼前耳际的世态人情。以《红楼梦》作为文学批评的对象,可以同时满足王国维对于哲学与文学这两样情趣偏好,熔真善美于一炉。加之红学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格外富于思维刺激性与学术挑战性,可以充分发挥评论者的品味、感悟、思辩、表达能力。《红楼梦》能够成为王国维文学批评的第一个研究对象(就单部小说作品而言也是惟一的研究对象),其故在此。当然,王国维讲得很明确,《红楼梦》堪称“一绝大著作”、“悲剧中之悲剧”、“宇宙之大著述”、“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它是值得研究者耗费心力的。[6]即柳耆卿《凤栖梧》所谓:“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自民国二年()癸丑之后,王国维告别了哲学与文学,转而致力于经史考古之学,也就暂时摆脱了“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的困扰,前去全心追究可信之事了。由哲学的可信到不可信,再由文学的可爱到不可爱,终至史学的可信,王国维的学术抉择在思维逻辑上完成了一个圆满的循环。他最初的求索与最后的归宿其实是一致的,都指向真理。然而,就其人生而言,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可爱。民国十六年()卯五月初三日(6月2日)上午,王国维自沉昆明湖。此日是端午节的前两天,屈原沉江于端午的传说当对他有所暗示。其遗嘱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7]无论具体死因是什么,有一点可以肯定,鱼藻轩前那毅然一跳,是屈原的死,文学的死,人生的死,而非李贽的死,哲学的死,史学的死。孔子年开八袠,康德安享眉寿,叔本华年逾古稀,均自然死亡,王国维难道忘了?左丘失明,孙子膑脚,马迁腐刑,都没有轻生,王国维当然晓得。他在《红楼梦评论》中宣称:“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故金钏之堕井也,司棋之触墙也,尤三姐、潘又安之自刎也,非解脱也,求偿其欲而不得者也。”那么,王国维也是一个“求偿其欲而不得者”罢。十年前所谓“体素羸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而今又回响在读者耳边。本质上,王国维是诗人,是文学家,而非智者,非哲学家。所谓“义无再辱”,那是金钏的冲动,司棋的愤激,尤三姐的幽怨,潘又安的憾恨,乃至瑞珠与鸳鸯的恐惧。王国维的气质禀性,十分适合欣赏“悲剧中之悲剧”。他为后人留下了一篇淋漓酣畅的《红楼梦评论》,固其宜也。不过,那是文笔的评论,感性的评论,思绪的评论,艺术的评论,而逻辑、理性、客观与冷静其实是占次要地位的。至于他以人生归宿书就的一己定论,则要回顾那震惊中外的纵身一跃。悲剧耶?喜剧耶?读者周知,不待言已明。追问王国维的死因,不可不读《红楼梦评论》,不可不读《红楼梦》。

章学诚指出:“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之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以遽论其文也。身之所处,固有荣辱、隐显、屈伸、忧乐之不齐,而言之有所为而言者。虽有子,不知夫子之所谓,况生千古以后乎?”(《文史通义》内篇三《文德》)因此,与王国维同处一时一地,而思想境界与价值取向比较契合的学人,评语便下得比较周到中肯。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说:

先生之学博矣、精矣,几若无涯岸可望,辙迹之可寻。然详绎遗书,其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殆可举三目以概括者: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凡属于文艺批评及小说戏曲之作,如《红楼梦评论》及《宋元戏曲考》、《唐宋大曲考》等是也。此三类之著作,其学术性质固有异同,所用方法亦不尽符会,要皆足以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吾国他日文史考据之学,范围纵广,途经纵多,恐亦无以远出三类之外。[8]

《红楼梦评论》属于“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一目,从现代红学发展史的角度看,此文也确实“足以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胡适所开创的“新红学”派,实际上也没有“远出”此类。《红楼梦》研究领域的小说批评派,更属王国维的嫡系。

《静盦文集》刊行之后,王国维后续的研究成果也很重要,颇多可作《红楼梦评论》注脚的篇章,如《教育小言》、《文学小言》、《去毒篇》、《屈子文学之精神》、《论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人间嗜好之研究》、《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等。譬如在《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使用了“优美”与“壮美”两个概念,以为《红楼梦》属于“壮美”的悲剧。“壮美”(sublimity)今通译“崇高”,三年后,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中,则易之以“宏壮”。他说:

美学上之区别美也,大率分为二种:曰优美,曰宏壮。……要而言之,则前者由一对象之形式,不关于吾人之利害,遂使吾人忘利害之念,而以精神之全力,沉浸于此对象之形式中。自然及艺术中普通之美,皆此类也。后者则由一对象之形式,越乎吾人知力所能驭之范围,或其形式大不利于吾人,而又觉其非人力所能抗,于是吾人保存自己之本能,遂超越乎利害之观念外,而达观其对象之形式,如自然中之高山大川、烈风雷雨,艺术中伟大之宫室、悲惨之雕刻象、历史画、戏曲、小说等皆是也。[9]

这一段跟《红楼梦评论》第一章中的相关论述十分相似,可以对看。此处的“戏曲、小说”,当指《桃花扇》、《红楼梦》之类能够让读者感觉到恐惧、悲壮、激愤、震撼的作品。在此基础上,王国维又提出了“古雅”的概念,即指经过人力再创造而形成的“第二形式”的艺术之美,其神、韵、气、味较之“第一形式”的自然之美均更为强烈,别具“独立之价值”。准此,《红楼梦》之为“宏壮”的“悲剧中之悲剧”,当然属于“古雅”的艺术之美,其文学价值是非同凡响的。小说来源于现实生活,经过作家的筛选、提炼、升华、凝结,已经融入了艺术天才诸多的美学精神。那些成功的优秀产品,能够迅速而有效地激发起读者的审美渴望,势必魅力无限。《红楼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此外,《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以及《人间词话》,对于“优美”与“宏壮”,均有所诠释。如说:“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可见,《红楼梦》属于“有我之境”了。他又说:“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10]准此,《红楼梦评论》乃王国维“以我观物”的结果,当然全篇“皆著我之色彩”了。即便不懂叔本华哲学,他也会戴着有色眼镜观察《红楼梦》的。我们自以为客观冷静,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再如《屈子文学之精神》总结屈原诗歌的艺术风貌,认为屈原驾南方学派之想象,得北方学派之质实,终成一代文豪。陶渊明、杜子美、苏东坡……无非此类。后来胡适考证曹雪芹系北人而南居,南人而北返,厥有《红楼梦》,王国维得知,当起往日之想。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讨论悲剧的时候,只举了两个正面的例子,即《桃花扇》与《红楼梦》,而且前者“非真解脱”,不太够格。只有《红楼梦》是“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故而“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是我国惟一的悲剧作品。及至八年后作《宋元戏曲考》(后易名《宋元戏曲史》),这种看法出现了变化。他说:

明以后,传奇无非喜剧,而元则有悲剧在其中。就其存者言之:如《汉宫秋》、《梧桐雨》、《西蜀梦》、《火烧介之推》、《张千替杀妻》等,初无所谓先离后合,始困终享之事也。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蹈汤赴火者,仍出于其主人公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11]

此处说“明以后,传奇无非喜剧”,过于绝对了。可喜之处在于,王国维在《桃花扇》与《红楼梦》之外又增添了七部悲剧,论证便显得更趋缜密了。由于专谈戏曲,所以没有提及《红楼梦》。值得注意的是,王国维在此处衡量悲剧的标准,已经与《红楼梦评论》有所不同。没有再强调“解脱之道”,而是转换成了“主人公之意志”,即剧中主角是否自愿承受苦难,如感天动地的窦娥,如弃子救孤的程婴。反观《红楼梦》,贾宝玉的出家仍是其自由意志的体现。那么,王国维此时应该仍在坚持《红楼梦评论》的学术判断。

《人间词话》说:“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戚,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12]而今知道,《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题诗云:“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遗憾的是,胡适购藏甲戌本的时候,王国维已经自沉两个月,不及闻见了。读者无妨模仿他的口吻说两句话——《红楼梦》为悲剧中之悲剧,俨有忏悔人类罪恶之意。曹霑小说,亦所谓以血书者也。

二、王国维所批评的索隐派与自传说

《红楼梦评论》价值独特,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作者的学术基础雄厚坚实可算一项。王国维对于“旧红学”的历史与现状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故而能够从宏观上加以把握。其第五章“馀论”,首先就对猜测小说本事的错误方法进行了辩驳。可以说,那是现代红学给予索隐派的第一记重拳,预示了“新红学”科学时代的即将来临。王国维说:“自我朝考证之学盛行,而读小说者,亦以考证之眼读之。于是,评《红楼梦》者,纷然索此书中之主人公之为谁。此又甚不可解者也。”此处所谓“以考证之眼读之”者,首先指索隐派,其次指“自传说”。

索隐本义为探索隐晦的意趣或本事。范晔《孝顺帝纪》:“举贤良方正、能探瞭索隐者,各一人。”(《后汉书》卷六)从这个角度讲,索隐的意思略同于考证,如唐代司马贞有《史记索隐》三十卷。由于《红楼梦》开篇“将真事隐去”和“用假语村言”之类的表白,自红学诞生以来,便不断有人试图探求隐藏在小说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与真实本事。他们的基本思路是,认定《红楼梦》是影射真实人物及历史事件的。乾嘉之际及其后,周春《阅红楼梦随笔》提出“张侯家事”说,舒敦《批本随园诗话》透露“傅恒家事”说,佚名《谭瀛室笔记》宣扬“和珅家事”说,均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康乾盛世的豪族勋贵身上。清朝中后期的读者谈论红学,此类捕风捉影式的“探赜索隐”是一个热门话题。

在王国维作《红楼梦评论》之前,此派影响最大的当属“明珠家事”说。近人蒋瑞藻(花朝生)《小说考证拾遗》引咸丰年间赵烈文(伟甫)《能静居笔记》云:“谒宋于庭丈(翔凤)于葑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红楼梦卷》卷四)[13]倘若此说可信,乾隆帝便是红学索隐派的开山祖师了。诚然,它更可能是个附会之谈,意在为当时盛行的词人纳兰性德即贾宝玉原型说提供绝大的来头。

乾隆末年,舒敦《批本随园诗话》便有了“乾隆五十五六年间见有钞本《红楼梦》一书,或云指明珠家”的记载。嘉道间张维屏(南山)《松轩随笔》云:“容若,原名成德,大学士明珠之子。世所传《红楼梦》贾宝玉,盖即其人也。《红楼梦》所云,乃其髫龄时事。”(《国朝诗人徵略二编》卷九)其后,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张祥河《关陇舆中偶忆编》、杨恩寿《坦园诗录》、陈康祺《燕下乡脞录》、孙桐生《妙复轩评石头记叙》、英浩《长白艺文志》、姚鹏图《饮水诗词集跋》、阙名《海滙闲话》、许叶芬《红楼梦辨》、叶德辉《书林清话》、李宝嘉《南亭笔记》、况喋《花帘塵影》、西神《红楼谈屑》等,均持此说。与王国维同时代的俞樾(曲园)《小浮梅闲话》也说:“《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曲园杂纂》卷三八)此说多以《饮水词》为立论依据,娓娓道来,讲得神乎其神,颇为引人入胜。连饱学之士都以讹传讹,津津乐道,不惜添枝加叶,添油加醋,可见其深入人心的程度已非等闲。

有鉴于此,《红楼梦评论》“馀论”的第一个攻击目标,就是“贾宝玉即纳兰性德”说。王国维指出,“其说要非无所本”,但缺乏起码的排他性与合理性,其论点难以成立——“然诗人与小说家之用语,其偶合者固不少,苟执此例以求《红楼梦》之主人公,吾恐其可以傅会者,断不止容若一人而已”。抓住一点,不计其馀,牵强附会,无理取闹,那正是索隐派的通病。就此,王国维还进行了理论阐述,从正面总结了文艺创作的一般规律。他说:

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譬诸副墨之子、洛诵之孙,亦随吾人之所好,名之而已。善于观物者,能就个人之事实而发见人类全体之性质。今对人类之全体而必规规焉求个人以实之,人之知力相越,岂不远哉?故《红楼梦》之主人公,谓之贾宝玉可,谓之子虚乌有先生可,即谓之纳兰容若、谓之曹雪芹亦无不可也。

于此,王国维着重强调了《红楼梦》的小说特性,认为它属于虚构的文学作品,反映的是“人类全体之性质”,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性。因而,读者完全没有必要挖空心思,去寻找某个人物形象的历史原型。索隐派的做法,实在是无知、无谓、无聊的表现,学术上必然徒劳无功。所谓“人之知力相越,岂不远哉”,措辞已然不很客气,隐约含有“猜笨谜”的意思了。“知力”是王国维的习惯用语,义同“智力”。

针对索隐派,王国维讦难的是以张维屏为代表的“明珠家事”说,胡适讦难的则是以蔡元培为代表的“吊明揭清”说,对象不一,派别相同,批评者的学术理念是彼此相通的。继而,《红楼梦评论》有的放矢,着重批驳了“作者自道其生平”说。王国维指出:

至谓《红楼梦》一书为“作者自道其生平”者,其说本于此书第一回“竟不如我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一语。信如此说,则唐旦之《天国喜剧》,可谓无独有偶者矣。然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如谓书中种种境界,种种人物,非局中人不能道,则是《水浒传》之作者必为大盗,《三国演义》之作者必为兵家,此又大不然之说也。

其中“唐旦”今译但丁,《天国喜剧》通译《神曲》。它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叙事诗,但丁以第一人称向读者袒露了最为隐秘的思想感情。王国维所谓“信如此说”则“可谓无独有偶者矣”,是以《神曲》比《红楼梦》,以但丁比曹雪芹。然而,王国维采用的是虚拟语气,他并不相信《红楼梦》系“作者自道其生平”之说。

《红楼梦评论》发表于年夏,迟至十七年后的年春,胡适才在《红楼梦考证》初稿里首倡著名的“自叙传”说。然则,王国维所言究竟针对何人何论呢?或以为,即裕瑞《枣窗闲笔》所说的“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云云,但疑云未消。一者,此乃所谓“叔传说”,而非“自传说”;二者,《枣窗闲笔》为稿本,向无镂版,何以见得王国维曾经读到过?三者,有的学者正因“自传说”而怀疑《枣窗闲笔》不真。如说:“在红学史上,‘自叙传’是胡适的专利,在他之前无人说过‘贾宝玉就是曹雪芹’的话;若有,胡适——连同整个‘新红学’——就不可能有如此显赫的地位。”他的结论是:“《枣窗闲笔》想用‘叔传说’来替代‘自传说’,这种观念不可能产生于胡适之前。”[14]如此看来,“自叙传”说的学术渊源,还有厘清的必要。

倘若胡适之前没有类似“自叙传”说的基本假设,王国维怎么会着意批驳“作者自道其生平”之说呢?从逻辑上讲,他决不会无的放矢的。实际上,此说早已存在,也挺流行。例如,和裕瑞同时的读花人涂瀛(铁纶)在《红楼梦论》中说:

意其初必有一人如甄宝玉者,与贾宝玉缔交,其性情嗜好大抵相同,而其后为经济文章所染,将本来面目一朝改尽,做出许多不可问、不可耐之事,而世且艳之羡之。其为风花雪月者,乃时时为人指摘,用为口实。贾宝玉伤之,故将真事隐去,借假语村言,演出此书,为自己解嘲,而亦兼哭其友也。故写贾宝玉种种越人,而于断制处从无褒语,盖自谦也。写甄宝玉初用贬词,嫌其与己同;后用褒语,明其与己异也。然则作书之意,断可识已。而世人乃谓讥贾宝玉而作。夫贾宝玉在所讥矣,而乃费如许狮子搏象力,为斯人撰一开天辟地绝无仅有之文,使斯人亦为开天辟地绝无仅有之人,是讥之实以寿之也。其孰不求讥于子?吾以知《红楼梦》之作,宝玉自况也。(《红楼梦论赞》)

涂瀛所说的“为自己解嘲”、“盖自谦也”、“宝玉自况”等,意即《红楼梦》作者就是贾宝玉。他还驳斥了“世人乃谓讥贾宝玉而作”之说,论述愈发清晰,口吻相当肯定。小说里已明言作者为曹雪芹,则涂瀛的意思即贾宝玉等于曹雪芹,与胡适所说的“贾宝玉就是曹雪芹”,初无二致。只不过,涂瀛尚不知晓曹雪芹的家世生平,胡适则已考得罢了。

涂瀛生卒年不详,其《红楼梦论赞》有道光二十二年()壬寅养馀精舍刊本,武林邱登序署“道光十六年春季望后一日”,此前已采入护花主人王希廉《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道光十二年()壬辰双清仙馆刊本,可知其写作下限为清中叶的年,比胡适作《红楼梦考证》至少早了九十来年。涂瀛的论赞当时颇受欢迎,嗣后不断刊印,版本较多。尤其纳入王评本系列,流传甚广。正因涂瀛未点曹雪芹的名字,论述纯粹出乎情理,所以比胡适的凿实之论显得稍微圆融些。要之,涂瀛与胡适所言,本质上均为“自传说”,这一点不可不察。

涂瀛之后,咸同间安徽旌德人江顺怡(秋珊)也有同类表述,曾得“新红学”专家由衷激赏,髙度赞誉。如江氏说:

或谓《红楼梦》为明珠相国作,宝玉对明珠而言,即容若也。窃案《饮水》一集,其才十倍宝玉,苟以宝玉代明珠,是以子代父矣。况《饮水词》中,欢语少而愁语多,与宝玉性情不类。盖《红楼梦》所纪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非有所指如《金瓶》等书意在报仇泄愤也。数十年之阅历,悔过不暇,自怨自艾,自忏自悔,而暇及人乎哉?所谓宝玉者,即顽石耳。(《读红楼梦杂记》)

江顺怡此论无疑属于“自传说”。尤其“盖《红楼梦》所纪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一语,下句跟《红楼梦评论》“至谓《红楼梦》一书为‘作者自道其生平’者”云云,其核心措辞完全相同,殆非偶然。江顺怡也驳斥了“明珠家事”说,恐怕更非巧合。《读红楼梦杂记》有愿为明镜室主人同治八年()己巳杭州刊本,当是王国维极易经眼的。

年7月20日,由于顾颉刚致函相告,俞平伯知道了《读红楼梦杂记》,读后特意在《红楼梦辨》中加以“选粹”,隆重推荐。顾颉刚说:“此书虽只薄薄的八页,但在红学家里,实在是最近情理的。他看定《红楼梦》是作者写自己身世的书。”又说:“可见江君看《红楼梦》,断定他是一部自传。但是他竟不敢明白说出作者即曹雪芹,可见曹雪芹的事实实在太晦了,使后人无从征集材料来比较判断。”[15]俞平伯则说:“江君竟敢断定《红楼梦》不是影射,指斥,只是明明白白,一部作者底自传。况且,他丝毫不知雪芹底事实(全书没有题到作者是曹雪芹),竟敢下这样的大胆的断语。在举世附会的‘红学’盛行之时,他能独树一帜,开正当研究《红楼梦》底先路。他摒去一切的传说,从本书上着眼,汇观其大义;虽寥寥的几页书,已使我们十分敬佩了。”[16]顾颉刚和俞平伯这两位参与开创“新红学”的干将,异口同声赞扬江顺怡,并引为同道,视《读红楼梦杂记》为“新红学”的“自传说”的先声,可见胡适所言并非横空出世,毫无学术渊源的。胡适本人的证言最简练,也最干脆。他在日记里引录了江顺怡的话,连连赞叹“这是很彻底的自叙说”、“这也是很彻底的自叙说”。[17]然而,时至今日,仍有学者坚持认为,胡适之前根本不存在什么“自传说”,实在是过于粗心大意了。判断有无其实很简单,只要读一读《红楼梦评论》即可。王国维再聪明,也不可能预知十七年之后的事情。他在年花费笔墨驳斥“作者自道其生平”之说,表明此说不仅已经存在,而且还相当流行了。

在江顺怡之后,同光间的解盦居士在《石头臆说》里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他说:

开卷大书特书曰:“作者自云曾历一番梦幻,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是石上历历编述之字迹,尽属通灵所说者矣。通灵宝玉兼体用讲,论体为作者之心,论用为作者之文。夫从胎里带来,口中吐出,非即作者之心与文乎?……炼石高若干丈,大若干丈,作者自喻立意高超,取材宏富也。……空空道人又自名情僧,即作者也。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即作者之魂魄也。贾宝玉、甄宝玉,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所谓假即真时真亦假也。其果否为曹雪芹,固不必深考。观其所居之名,宝玉曰怡红,雪芹曰悼红,是有红则怡,无红则悼,实惟作者一人而已矣。……通矣哉!灵矣哉!文妙至此,蔑以加矣。文妙真人之号,作者诚当之而无忝也。(《悟石轩石头记集评》卷上)

解盦居士此论更明确,他索性点出了曹雪芹的名字,以怡红院比悼红轩,把通灵宝玉、石头、空空道人、情僧、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贾宝玉、甄宝玉、文妙真人,通通看成作者曹雪芹的幻象,仿佛弥勒佛化身千万亿。解盦居士引开卷“作者自云”之语,显然就是将贾宝玉视同曹雪芹,将《红楼梦》看作曹雪芹的夫子自道之辞。所谓怡红与悼红“实惟作者一人而已矣”,这是十分典型的“自叙传”说,等于讲“贾宝玉就是曹雪芹”。与胡适的差异仅仅在于,解盦居士尚未得知曹雪芹究为何许人。

解盦居士生平不详,其《悟石轩石头记集评》有光绪十三年()丁亥红藕花盦刊本。此时王国维已经十一岁了,自然不难闻见的。此外,乾嘉之际的诸联说:“若云空中楼阁,吾不信也;即云为人记事,吾亦不信也。”(《红楼评梦》)道光年间的郑光祖以苏蕙《璇肌图》和元稹《会真记》比《红楼梦》(《一斑录杂述》卷八),咸丰年间的李慈铭说此书原作者是贾宝玉(《越缦堂日记补》庚集下),光绪前期的潘德舆在回答“作是书者有所指斥欤”的问题时则表示:“否。其人自言情耳。专意指斥者,其文不能代为叙述,而惨怛若此。”(《金壶浪墨》)凡此,皆包涵着“自传说”的意味。相对于“新红学”的表述,不妨将胡适之前王国维所批评的“作者自道其生平”之说,称作“旧自传说”。胡适所言,则是“新自传说”。

以上由嘉道间的涂瀛至咸同间的江顺怡,再到光绪前期的解盦居士,“旧自传说”一脉相承,声势也不算小了。由此上溯到乾隆年间,可以发现,此说还有更大的来头,即袁枚的《随园诗话》。胡适作《红楼梦考证》就是从此项材料开其端的。鲁迅于年底介绍说:

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说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为汉军,而《石头记》实其自叙也。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嘉庆初,袁枚(《随园诗话》二)已云,“康熙中,曹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末二语盖夸,馀亦有小误(如以楝为练,以孙为子),但已明言雪芹之书,所记者其闻见矣。而世间信者特少,王国维(《静庵文集》)且诘难此类,以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也。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繁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18]

此云“嘉庆初”,不确,所引文字已见于《随园诗话》乾隆五十五年()庚戌刊本。现在已知,袁枚的说法源自富察明义《绿烟琐窗集》中的《题红楼梦》组诗小序。对此,王国维当时还不了解。鲁迅是信从胡适的“自叙传”说的,遂对王国维《红楼梦评论》攻讦“旧自传说”表示不以为然。所谓“世间信者特少”,也明显乖于事实。只有“其说之出实最先”云云判断比较准确,由此可以明白,“新自传说”其实是受了“旧自传说”的启发而形成的。王国维批评的是江顺怡之辈,胡适承袭的则是袁枚之流。这种差异无关紧要,自明义至胡适,他们是一脉相承的。关键在于,王国维《红楼梦评论》曾驳难“旧自传说”,也便构成了对于“新自传说”的否定。

在王国维之前,本质上属于“他传说”的索隐派大行其道,似乎所向披靡,其实同时已有一股“自传说”的激流在汹涌澎湃了。因此,王国维掊击“作者自道其生平”之说,胡适断言“贾宝玉就是曹雪芹”,各取一端,均有其合乎内在逻辑的学术理路在焉。事实正如王国维所见,“以考证之眼读之”者,要么“谓述他人之事”,要么“谓作者自写其生平”,反正《红楼梦》不是纯粹虚构的小说。这两种红学思路都是明摆着的,并不深奥,也不隐晦。

王国维批评“旧自传说”,辨正还不够充分。他主要引证了叔本华关于美感主要得自先天而非后天的理论,认为“美术之源,出于先天,抑由于经验”,则《红楼梦》作者“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然而,叔本华的唯心论本来便存在逻辑缺陷,无法证明美感更多地源于先天禀赋还是后天经验。“未必”做剧中人,并不能完全排除做的可能性。四年之后,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也强调了后天经验对于曹雪芹的重要性。他说:“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19]当然,“阅世”多且深的作者也不一定非钻到小说里去充当主人公不可。

三、从王国维到胡适

王国维为什么要作《红楼梦评论》呢?他性格内向,精神忧郁,爱好文艺,迷恋叔本华,所以想藉红学一吐心声,一证学力,自不待言。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学术动机,王国维在篇末揭开了谜底。他说:

由此观之,则谓《红楼梦》中所有种种之人物,种种之境遇,必本于作者之经验,则雕刻与绘画家之写人之美也,必此取一膝、彼取一臂而后可。其是与非,不待知者而决矣。读者苟玩前数章之说,而知《红楼梦》之精神与其美学、伦理学上之价值,则此种议论,自可不生。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而我国人之所聚讼者,乃不在此而在彼。此足以见吾国人之对此书之兴味之所在,自在彼而不在此也。故为破其惑如此。

原来,王国维作《红楼梦评论》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想“破其惑”,即破除索隐派与“旧自传说”持论者心中的迷惑,摧毁他们“以考证之眼读之”所造成的学术雾障。王国维并不反对考证,只是希望大家把精力用在有价值的学术课题之上——“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即考据《红楼梦》作者的家世生平与作品的成书年代,如此方不辜负“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

“新红学”的所作所为,正好实现了王国维的愿望。胡适、俞平伯、顾颉刚之所以能够在《红楼梦》研究领域获得显赫的学术地位,就在于他们以实实在在的材料确认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并初步揭示了他的生平家世,大体确定了小说的成书年代,还在版本问题上做出了诸多突出的贡献。他们所提出的“新自传说”,并非毫无根据的猜测。应该承认,《红楼梦》的确带有曹雪芹的某些自述色彩,贾府里也确实存在曹家的若干影象。问题在于,胡适的表述有些随意,不够严谨,容易造成误会和误导。俞平伯很快便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继而逐步抛弃了“自叙传”说,而其显赫的学术地位犹在。由此可知,“新红学”的精华并非“贾宝玉就是曹雪芹”之类的话语。

那么,“新红学”专注于“著者”与“本子”的考据,是否缘于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的启示呢?对此,胡适、俞平伯、顾颉刚都没有正面说明过,旁观者却不免兴此联想。在王国维自沉周年祭的时候,与《红楼梦评论》同龄的浦江清作《论王静安先生之文学批评》一文,便涉及了王国维对胡适的学术影响问题。他说:

先生之统论历代文学也,持古今有相同价值之论;而就文学之一体而言,则颇持后不如前之说。盖一文体之所以能兴,必有真情寓焉。而当其初起之时,必为自然的而非人工的,朴素的而非文采的,白描的而非刻绘的。先生能灼见自然的美、朴素的美、白描的美,故于元曲独取关汉卿,谓其“自铸伟词,字字本色,当为元人第一”。……且夫先生之厌弃词藻也甚矣,其推奖通俗的文学、白话的文学也亦甚矣。……尝为人言,野蛮民族有真正之文学,又一再称扬《元秘史》之文学价值。凡此皆足以明其极端其倾向白话也。然而其后创文学革命之论,尽变天下之文章为白话者,绩溪胡氏也,非先生也,其故何欤?胡氏生后于先生,而推先生之波澜者也。先生之于文学有真不真之论,而胡氏有活文学死文学之论。先生有文学蜕变之说,而胡氏有白话文学史观。先生推尊《红楼梦》为美术上唯一大著述,且谓作者之姓名与著书之年月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而胡氏以考证《水浒》、《红楼梦》著闻于世。先生主张文学之悲剧结果,而胡氏攻击才子佳人团圆小说。先生论词,取五季北宋而弃南宋,今胡氏之词选,多选五季北宋之作。……故凡先生有所言,胡氏莫不应之、实行之。一切之论,发之自先生,而衍之自胡氏。虽谓胡氏尽受先生之影响可也。[20]

这一段议论,直以胡适的学术主张全部源自王国维的文学批评,观察得相当细致。关乎《红楼梦》的部分有三点,一是白话,二是考证,三是悲剧,其实不妨再添上抨击索隐派。

浦江清是年秋由吴宓推荐到清华国学院当陈寅恪的助教的,陈寅恪住在王国维的对门,所以浦江清也与王国维熟识,交往了近一年。那么,浦江清关于王国维影响胡适的见解,究竟是出自王国维的自许呢,还是陈寅恪或者吴宓的意见?或许纯属浦江清个人的观感。其实,一年前,就在王国维刚刚自沉之际,他的海宁同乡吴文祺便发表了《文学革命的先驱者——王静庵先生》一文,表达了相似的意见。吴文说:“不料在二十年前酸化了的中国文坛里,居然有一个独具双眼大声疾呼地以小说戏曲为‘文学中之顶点’的人,其见解之卓越,较之现代的新文学家,有过之无不及。其人为谁?就是海宁王静庵先生。”又说:“当胡适之的《红楼梦考证》未岀世之前,大家对于‘《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的问题,还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王氏对于这一点,深致不满。……关于这一层,他曾再三申述。……当王氏说这话时,距胡适之的《红楼梦考证》之出世,已有十七八年了。”[21]吴文祺试图借助王国维的学术声望,为新文化运动造势,倒提醒了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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