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22天就到春节了别忽略一件重要的事儿年春节天津全市继续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这些人已经被抓了!
年12月5日,
平安宝坻天津全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宝坻警方严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年12月,
天津武清交警王庆坨大队民警在京福公路汊沽港高速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全顺客车形迹可疑,经过拦检后发现该车内装有烟花爆竹上百箱......目前,该车驾驶员因涉嫌运输危险物质已被属地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年12月24日,
平安静海民警及时发现并捣毁一处烟花爆竹存储窝点,当场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余箱!天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分别在我市滨海新区、武清、静海等区查处10起涉嫌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对相关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收缴各类烟花爆竹余箱、礼花弹1.2万余枚。再次提醒:年春节
天津全市继续禁止
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
燃放烟花爆竹!
至全市居民的一封信广大市民朋友们:值此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传统习俗,然而由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噪声扰民、市容卫生等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大家的正常生活。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年春节,天津在全域实行了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在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我市实现了烟花爆竹“零垃圾”、“零事故”、“零火情”。
为进一步营造清新、清洁、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和氛围,我们提示您,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五区人民政府通告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治安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可以拨打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其它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城市人民建、美丽天津靠大家。天津市公安局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支持和努力付出。同时,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拒绝噪音、让城市更宁静;拒绝污染、让环境更洁净;拒绝危险、让亲人更安全。
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为共同营造和谐、喜庆、清新的节日氛围做出贡献。
最后,祝您阖家欢乐!万事顺意!
天津市公安局
年1月
最后再来看看
燃放烟花爆竹是怎么处罚的
处罚规定根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若是对“禁燃令”置若罔闻,将受到如下处罚: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该义务,并发生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0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3.对从事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罚款;指定顾客购买并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0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4.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含储存)本市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的,处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5.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根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
整理:林夕丨内容源自:武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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