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早9时30分许,临渭交警大队闫村中队巡逻民警在蓝田县与渭南市交界处查获一辆违法营运载人的三轮车。该三轮车曾被群众频繁举报。经查,驾驶员冯某某经常利用三轮车在渭南市与蓝田县来回拉客,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交警表示,对此于类违法行为查处一起,严惩一起。驾驶员冯某某面临着元罚金并处10日行政拘留。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管好自己的前提下也要督促他人,共创优良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闫村中队)
来源:渭南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