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知道吗,小区电梯广告收入依法归全体

如今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间已被形形色色的广告占据。对于这些广告费的去向,大多数业主并不知晓,殊不知这笔费用该归业主所有。

天津西青区江湾广场3-5号楼,每栋楼两个楼门,每个楼门里配有两部电梯。在现场,记者注意到,每部电梯间都配置了2-4个广告位,高近半米、宽约40厘米,广告内容涉及汽车和旅游等信息。对此,业主们纷纷表示,刚交房入住的时候电梯里没有这些广告位。可没多久,广告位说装就装上了,事先并没有告知业主。从那以后,广告内容还会不定期更换。

在这个小区里,记者随机采访了50名业主,尽管他们都认为电梯间的广告位是被物业租出去了,但很少有人清楚这笔租金去哪了。同时,也有少数人质疑,电梯间算不算公用设施,那这笔租金是不是该归业主所有。同样,家住西马路附近天康园的业主也向本报反映,小区电梯间的广告费,他们并不知道用于何处。

那么,广告是如何轻松进入小区电梯间的?

“小区电梯间里能投放广告吗?”对于记者的提问,江湾广场的物业人员直接回复:“可以!”不过,至于具体费用的问题,需要向物业总公司咨询。否则个人、公司在电梯间自行张贴广告,物业人员肯定会及时清理。同样,天康园的物业人员也给出了同样的回复,并表示在小区电梯里投放广告,无需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并且这笔费用是直接交予物业。

此外,记者还电话联系了多家广告公司,得知社区电梯间广告目标明确,很受商家的青睐。对于记者想进驻小区投放电梯间广告的要求,不少广告公司很乐意接这笔生意。“商家要在电梯间投放广告,只需支付每部电梯间每月-元的费用。”一名广告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这笔费用他们要支付给物业一部分。

社区电梯间里做广告,收益究竟应该归谁?

对此,云杰律师事务所的钟秀峰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也就是说,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在电梯间经营广告,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没有特殊情况,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据钟律师介绍,小区内的广告投放,要经过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共同商议,物业可以代收费用。广告收益到底怎么分,什么时候分,都应和业委会讨论。但现在大多数业主维权意识淡薄,往往不会主动争取自己的权益。另外,很多小区没都有成立业委会,所以电梯间广告收入便掌握在物业公司手里,制度还不完善,造成监管缺失。

新报记者郝颖

新媒体编辑劳韵霏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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