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天津公安推出十项举措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2月14日,市公安局推出助企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十条措施。

一、大力推进实施承诺制审批。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推行告知承诺制,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办理结果不可撤销的证明事项外,对机动车证照核发、治安管理许可、网络安全审核等11个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涉及的17个证明材料采取容缺后补方式,先行审批,再补充材料,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审批手续提供便利。对符合居住证申办条件的申请人,在申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签注业务时,社区民警不需入户核查,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签发(签注)。

二、全力拓宽“网上办”渠道。依托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对能够网上办理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和网络安全审核等15个事项,与“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对接,一律实行网上办理。

三、开通证件办理绿色服务通道。强化口岸签证部门值守,为符合条件且紧急临时来津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开通出入境应急办证“绿色通道”,通过网上及电话预约方式,为急需出入境的外籍申请人提供快捷服务。开辟居民身份证异地制证“绿色通道”,复工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即可在全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换领、补领业务;开通加急居民身份证制证“绿色通道”,将制证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急需用证的复工企业职工,可通过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交申请,人口管理部门加急制证后,办证人可直接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领取证件。

四、延长户口迁移证和居住证有效期。对年下半年以来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迁至天津的《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对有效期限为年1月1日以后的居住证,无论持证人是否及时返津,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2个月。

五、加强特种行业服务管理。推广应用“天津印章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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