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28日通报,针对“工伤获赔万律师费90万”事件,该局已经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广州市司法局将严肃处理。
业界普遍认为,这一委托代理合同属于典型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违反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不得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相关规定,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近日多个媒体发表观点。
新华每日电讯: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
适当的收费显然有利于鼓励律师更积极、更有效地办案,也有利于农民工自身权益的保护。然而,以“风险代理”名义实施高收费甚至收取“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化解工伤赔偿难题的“对症药”。从个人层面上说,工伤赔偿和赡养费、救济金一样,是当事人“血汗钱”“救命钱”,过多过度截取,显然不利于他们的生活维持;同时,过高的收费也给少数不良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谋取当事人应得补偿提供了操作空间。从社会层面上说,“天价律师费”很可能对被诉企业乃至社会造成误导,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扭曲成“钱多好办事”“输赢靠花钱”的错误认知,最终反而会妨碍受伤害者获得合理赔偿。
每日新报:不要对律师“棍扫一大片”
人们对于弱势群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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