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律师说法请了假还是被辞退如何维权

春季白癜风注意事项 http://pf.39.net/bdfyy/bdflx/160531/4862934.html

每日新报报道

今日头条报道

腾讯报道

一点资讯报道

其他网络转载

新浪微博报道

张先生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在这家企业干了也有些年头了。年年初,我母亲病了,我就请了三天的假赶回老家照顾母亲。到了第三天,母亲的病没有好转,我打电话到单位人事部,说明了原因,表示想再请几天假。同时,我也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与人事部负责人进行过沟通。人事部的负责人口头表示同意,并且要求我把母亲的病历传真到单位的传真机上,以便单位继续办理请假手续。可是等我把母亲的事情处理完毕之后,单位却以旷工为由将我开除,并向我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国辰律师解答:这种情况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进行维权。从证据上来看,张先生能够提供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可证明张先生确实向单位提出过请假的请求并且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另外,能够通过电信运营商调取传真发送记录,再通过传真机本身调取曾保存过的发送内容,也能证明张先生已履行的请假手续。在完成以上两个证明步骤之后,就能够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提醒广大劳动者,在请假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因为请假而产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可以凭手中证据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

整理新报记者张家民

编辑:邵红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meirixinbaoa.com/mrxbls/2273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