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 参保人员在二、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医院的报销比例不变。调整后的报销标准如下:医院报销比例为75%,在医院为65%。成年居民按照参保缴费的档次,依高、中、低档顺序,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70%、65%;在医院分别为65%、60%、55%。
作者:每日新报记者郭晓莹
编辑:李斯婕